:::
主內容區域
-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 13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實施 4 小時家庭教育相關課程,以提升學校教師具備家庭教育相關議題及教案撰寫之專業知能,特辦理本案。
- 旨案 111年 3月 9日 193929 號公告諒達。
-
二、參加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及行政人員等對家庭教育有興趣之教師,參加人員請惠允公假登記。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1年 3月 22日(星期二)中午 12 時止,請逕至教師研習護照(代碼 264117)報名。
四、研習時間及地點:
(一)研習時間: 111年 3 月 24 日(星期四)上午 9 : 00-16 : 30 。
(二)研習地點: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溪北服務處 3樓研習教室。
(三)參加人數: 40名。
五、課程摘要:
- 時間
- 課程名稱
- 講師
- 上午 9 : 00-12 : 00
初階課程:
跨領域教案教學
- 郭人鳳老師
- 下午 1 : 30-4 : 30
進階課程:
學會將素養融入教學
- 溫美玉老師
-
-
-
-
六、檢附本案計畫乙份(如附件)。
七、本案如有疑義,逕洽承辦員林小姐 6591068轉 22,網路電話: 64022
06-20 臺南市國中校外服務學習機構查詢網址(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