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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受文者:臺南市立中山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16日
主旨:重申各校務必加強留意學生上課適應及情緒起伏情形,倘有發現異狀,請及早介入輔導,避免憾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請各級學校落實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模式,促使師生尊重生命、關懷生命與珍愛生命。
二、請積極推動並加強宣導生命教育,以提高教師對於高危險性自我傷害學生之敏感度,提早進行必要的介入與輔導,並適時進行心理健康篩檢,俾及早發現介入協助輔導,以減少憾事發生。
三、各校知悉學生具自殺自傷行為或意念時,請進行自殺高風險個案通報轉介,如需本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協助,請洽該中心(電話:06-2521083),如評估學生需精神醫療服務,亦請協助轉介相關資源。
06-20 臺南市國中校外服務學習機構查詢網址(11...
